打响公积金骗提治理战 近期6起骗提案被依法查处

类型:本地新闻 加入时间:2018-11-29 9:52:55 点击数:5716 来源:绍兴晚报


采取编造虚假事实、提供虚假资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人将面临什么后果?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近段时间,该中心依法处置了6起骗提案件,追回本息之外,违法违规者还被冻结公积金账户。

近期查处6起骗提案

“拿着外地的购房资料来办理公积金提取,表面上手续齐备,但在事后审核过程中,还是被工作人员发现了违法违规提取的蛛丝马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段时间该中心依法处置了6起骗提案件。

据了解,经过全面的调查取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查监察处通过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提供的可疑线索,并对当事人提供的提取资料进行核查,确认了朱某琴等6人存在以虚假材料骗提本人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绍兴市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对6人的骗提行为作出了处理。

“共追回本息41.86万元,并给予6人‘冻结违法行为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三年’的惩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一次强有力的震慑与警示,接下来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前台审核、后台核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有骗提行为者将面临严惩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系统在防范资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改进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一些机构和个人的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从近期查处的情况来看,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甚至出现了利用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牟利的迹象。

为治理类似的违规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我市出台了《绍兴市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骗提套取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申请人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已造成骗提套取事实的,除限期追回提取款项本息外,还将视情况对申请人处以提取金额5%~10%的罚款。同时,申请人将被列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用黑名单,限制其今后一段时期的公积金使用。此外,骗提套取有关情况也将书面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如申请人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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